信件内容
写信人
金**
写信时间
2022-04-16
信件标题
为何迟迟不缴纳公积金,上级检查就缴纳一个月的应付,属于欺上瞒下,胡作为,乱作为
来信内容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去年今年的教师公积金都不缴纳,上个月有领导下访,才临时缴纳一个月,但还是拖欠数月的公积金,属于欺上瞒下,胡作为,乱作为。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4-19
回复单位
业务科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的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如您所在单位已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您可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相关问题。如您仍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8-86746567、60592601详细咨询。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2012-2020)  蜀ICP备13000082号-1https://www.scsjgjj.com

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9号 林叶商务楼B座  邮政编号:610081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