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9-02-13 09:00 来源: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重点工作

1.以信息化推动公共服务创新。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交互共享,逐步扩大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范围;积极打造“指尖上的公积金”,实现线上线下互补融合;利用与社保数据的交互共享,逐步实现使用社保卡办理公积金业务。依托信息手段的支撑,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公共服务针对性创新性水平。

2.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在管理局标准化建设总体框架下,继续深化推广标准化组织管理和应用,实现业务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有效衔接。按照“标准化+信息化”的理念,实施标准化和信息化互动,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标准化支撑平台。

3.扎实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把缴存扩面与优化缴存结构有机结合,大力推动新市民住房保障,落实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保障住房刚性和改善性需求,积极落实“租购并举”政策,充分体现公积金制度普惠性。

4.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结合当前房地产形势,做好资金风险分析研判,通过完善防控机制、强化监管力度、加强联网核查、强化内部审计等有效措施,严格控制逾期率和防范骗贷骗提行为,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其他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1982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

增加19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公招人员4人,相应增加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增加信息化设备购置及维护支

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1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4.51万元,占90.0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97.49万元,占

9.9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178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81万元,占52.44%;项目支出848.7万元,占47.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4.51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公招人员4人,相应增加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增加信息化设备购置及维护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4.5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0.57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4.5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8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公招人员4人,相应增加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增加信息化设备购置及维护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占6.89%;卫生健康支出38.94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1620.57万元,占90.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支出,提升职工整体素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职业年金,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8.9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0. 8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7.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566.7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让广大缴存人享受更多惠普政策。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5.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3.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22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大型修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按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财政厅《关于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切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总额。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加强与各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学习交流,推动各项工作进位提档,促进省级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300%。主要原因是用于更换已报废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业务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4.5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信息化建设所需设备及生产系统日常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18万元,为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购置定向保障用车1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用以前年度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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