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03 09:00 来源: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业务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抓好归集扩面,优化缴存结构,着力构建兼具公平性和普惠性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结构。二是落实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贷款发放,重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自住住房需求。三是科学运作资金,实现资金流动性与收益性的有机统一。2017年按规定支付38.37万缴存职工利息1.95亿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2.02亿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1亿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63亿元。

2.惠民举措亮点纷呈。一是开通“月对冲”还贷款业务,进一步简化提取还贷手续;全面开展异地贷款,打破区域障碍,极大方便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推出网上预约服务、自助打印查询等业务办理手段,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在全省率先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工作,方便跨省市缴存职工便捷办理转移接续业务,开展网上预约服务等手段,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模式,不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纵深。二是积极落实“租购并举”政策,加大对职工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三是做好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打造依法依规办事、高效透明的管理服务平台。四是“全渠道、全方式、全覆盖”加强政策宣传,全年推送各类信息100余条,免费向缴存人发送提醒短信159.26万余条,有效保障缴存人知情权。

3.着力打造“智慧公积金”。一是对接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省质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携手打造大数据共享平台,扩大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合作范围,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整合平台统一管理,现已建成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等八大服务渠道,使信息化发展成果惠及所有缴存人,2017年上半年该平台在全国首批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检查验收;三是优化核心生产系统,积极推动生产系统与网厅数据实时交换,提高工作效率。2017年中心重点项目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327.48万元和设备购置经费119.51万元,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实现省级住房公积金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各项业务稳步提升。

4.内控管理科学规范。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切实规范决策行为;落实资金、业务数据分析、资金流动性风险防范等制度,及时发布流动性风险预警。二是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严格执行“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管理机制,截至12月底,逾期贷款率仅为0.01‰。三是严格落实内部稽核,不断拓宽稽核覆盖范畴,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四是利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风险防控,减少人为操作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五是聘请专业机构完成中心2016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发现违纪违规情况。

5.坚持队伍建设,提升职工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落实到工作实践中,不断凝聚跨越发展合力;贯彻落实省委“脱贫攻坚”要求,扎实有效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扶贫日捐款”、党员爱心互助捐款、支持地震灾区重建等活动。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把依法行政纳入岗位职责严格考核,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现住房公积金工作依法管理、依法保障、依法服务。

二、部门概况

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517.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6.6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0.7万元,占0.05%。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1597.85万元减少80.55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2016年按政策规定补缴2014年10月至2015年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等。

2017年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51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68万元,占47.92%;项目支出789.92万元,占52.08%。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1618.38万元减少101.78万元,下降6.29%,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补缴2014年10月至2015年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二是2016年加大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投入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6.6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0.51万元,下降5.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6.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0.51万元,下降5.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6.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19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0万元,占6.77%;医疗卫生支出44.50万元,占2.93%;住房保障支出1368.21万元,占90.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3.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8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32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6.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2万元,占8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8.80%。具体情况如下:

1. 2017年中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2万元 。其中: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2万元。主要用于对合作楼盘进行实地考察、回访、暗访;为缴存人提供上门服务,对房地产开发商、缴存单位进行宣传、培训及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27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一是为确保资金安全,加大对合作楼盘实地考察、回访、暗访力度;同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上门宣传、培训及办理业务,增加业务用车量,从而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二是公务车老旧增加维护经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受住建部检查验收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餐费0.09万元;住房建部开展住房公积金统计调研工作餐费0.19万元;自贡市等5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研、考察我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餐费0.69万元;财务报表审计工作餐费0.03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45万元,增长81.82%。主要原因: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全国首批通过住建部、省住建厅验收,被住建部和省住建厅作为重点推荐学习考察单位后,到中心考察学习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及业务保障措施的单位增多,工作餐费随之增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57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75万元。主要用于建立信息化平台和网站建设,着力打造便民利民信息化服务通道,同时加强对资金的有效监控,提升资金风险防控能力。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4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875.08万元,覆盖率达到95.63%。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6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支出结构预算不够科学,需进一步加强,确保支出结构更加科学;二是完成任务时间安排不够科学合理,需加强预算中期执行内部监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财务管理有待加强,需进一步规范日常财务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提升专业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全面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调整和优化项目支出的结构,优先保障急需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一般性费用项目,加强内部预算编制审核,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绩效预算观念,加快完善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绩效管理有序实施,健全绩效管理反馈体系,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逐步提升部门的绩效管理水准;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科学合理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为中心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4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0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0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0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69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数量指标(重点任务完成率等)

4

质量指标(重点任务完成质量)

4

时效指标(完成时效)

4

社会效益

4

经济效益

4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注:中心不存在专项资金分配时限评价指标,该评价指标不计入考核评价范围,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中期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主要是政府采购前期准备工作时间较长,执行时间靠后,导致预算的执行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部门预算下达后,及时拟定政府采购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科学全面地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10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使用效率(可选项)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99

总分

98.99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中心其他收入主要是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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