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14 15:51 来源: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机构情况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属于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中心2017年末编制人数为32人,在编在职人数23人,编制外聘用人员23人,共46人。2017年新增退休人员2人,中心共有退休人员9人纳入社会保险统一管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全年收入决算数为1517.3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16.60万元,占全年收入99.95%;其他收入0.70万元,占全年收入0.05%,主要是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516.60万元,项目支出789.92万元,基本支出726.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33.17万元,占支出总额41.75%;公用支出93.51万元,占支出总额6.17%;项目支出789.92万元,占支出总额52.08%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策情况

1.业务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抓好归集扩面,优化缴存结构,着力构建兼具公平性和普惠性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结构。二是落实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贷款发放,重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自住住房需求。三是科学运作资金,实现资金流动性与收益性的有机统一。2017年按规定为38.37万缴存职工计提利息1.95亿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2.02亿元,按规定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1.21亿元,其余0.81亿元足额上缴财政。

2.惠民举措亮点纷呈。一是开通“月对冲”还贷款业务,进一步简化提取还贷手续;全面开展异地贷款,打破区域障碍,极大方便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推出网上预约服务、自助打印查询等业务办理手段,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在全省率先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工作,方便跨省市缴存职工便捷办理转移接续业务,开展网上预约服务等手段,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模式,不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纵深。二是积极落实“租购并举”政策,加大对职工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三是做好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打造依法依规办事、高效透明的管理服务平台。四是“全渠道、全方式、全覆盖”加强政策宣传,全年推送各类信息100余条,免费向缴存人发送提醒短信159.26万余条,有效保障缴存人知情权。

3.着力打造“智慧公积金”。一是对接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省质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携手打造大数据共享平台,扩大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合作范围,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整合平台统一管理,现已建成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等八大服务渠道,使信息化发展成果惠及所有缴存人。2017年上半年该平台在全国首批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检查验收;三是优化核心生产系统,积极推动生产系统与网厅数据实时交换,提高工作效率。2017年中心重点项目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327.48万元和设备购置经费119.51万元,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实现省级住房公积金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各项业务稳步提升。

4.内控管理科学规范。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切实规范决策行为;落实资金、业务数据分析、资金流动性风险防范等制度,及时发布流动性风险预警。二是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严格执行“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管理机制,截至12月底,逾期贷款率仅为0.01‰。三是严格落实内部稽核,不断拓宽稽核覆盖范畴,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四是利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风险防控,减少人为操作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五是聘请专业机构完成中心2016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发现违纪违规情况。

5.坚持队伍建设,提升职工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落实到工作实践中,不断凝聚跨越发展合力;贯彻落实省委“脱贫攻坚”要求,扎实有效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扶贫日捐款”、党员爱心互助捐款、支持地震灾区重建等活动。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把依法行政纳入岗位职责严格考核,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现住房公积金工作依法管理、依法保障、依法服务。

(二)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采购实施。严格按《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全年编入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均按规定进行采购。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392.42万元,实施政府采购349.32万元,完成预算89.02%,其中:货物类预算122.56万元,实施采购104.57万元,完成预算85.32%,服务类预算269.86万元,实施采购244.75万元,完成预算90.70%,较好地完成了当年政府采购预算。

2.资产管理。根据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要求,按照资产与预算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单位职能、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存量情况编制资产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完成采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处置程序,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由专人负责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一致。2017年新增资产119.51万元,主要用于建立信息化平台和网站建设,着力打造便民利民信息化服务通道,同时加强对资金的有效监控,提升资金风险防控能力。

3.内控制度管理。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中心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了评价,中心严格议事程序,规范业务流程,2017年修订完善《内部审计规程》,扩充审计覆盖范畴和规范审计流程,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

4.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法在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信息、部门决算信息、“三公”经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等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公积金管理透明度。

5.绩效评价。中心当年预算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覆盖率100%,及时向省财政厅报送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三)部门绩效情况

2017年中心部门整体绩效完成较好,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三个服务”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惠民生、强保障为导向,以提供优质服务为主线,全面谋划发展,深化创新驱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美好生活需求。截至12月底,缴存单位3754个,缴存总人数达38.37万人;缴存总额369.24亿元,缴存余额138.46亿元;贷款总额187.69亿元,贷款余额121.10亿元;各类提取40.67亿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7年中心严格按《预算法》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加强预算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收支行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节能降耗成效明显,较好的完成项目资金预算,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确保了省级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支出结构预算不够科学,未能充分应用上年绩效结果,需进一步加强预算应用与化整体绩效考核相结合,细化任务目标,优化支出结构。

二是任务时间安排不够科学合理,需加强预算中期执行内部监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是财务管理有待加强,需进一步规范日常财务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提升专业水平。

(三)改进建议

一是提高全面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调整和优化项目支出的结构,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加强内部预算编制审核,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治理绩效观念,加快完善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绩效管理有序实施,健全绩效管理反馈体系,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逐步提升部门的绩效管理水准。

绩效评价表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2012-2020)  蜀ICP备13000082号-1https://www.scsjgjj.com

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9号 林叶商务楼B座  邮政编号:610081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